什么是档案

发布时间:2009-06-07

作者: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出处: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在定义档案概念时指出:“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很显然,“档案”这个概念的内涵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的历史记录,它的外延是具有这种属性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档案的种类与划分
      科学分类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但分类是十分复杂的事情,有严格逻辑意义上的分类,也有非逻辑意义上的约定俗成的分类。标准不同、认识角度不同,分类的结果便不相同。例如:可以因产生和使用的领域不同,把档案分成公务档案和私人档案;可以因形成档案时间的远近,把档案分成历史档案和现行档案;可以因形成档案的政权的性质和阶段不同,把档案分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等等。

      在社会生活中,还有一种广为流行、被普遍接受的档案分类方法,即以内容为标准,将档案分成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