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处)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受委托起草有关城建档案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负责城建档案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